说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然后我没鸟他,最后撤诉了。。
问题是,我都不知道侵犯的啥玩意???
这属于恶意诉讼吗?
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X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热议
2楼 yumesora 3小时前
版权猎手而已
3楼 devilink 3小时前
搂草打兔子,基本都是要求你私了,然后弄点钱。
4楼 rem 3小时前
看这公司名就不像正经律所
5楼 委员 3小时前
个人北岸吗
7楼 micboy 1小时前
这傻、、、B公司,要不要搞他
8楼 xiaobaiyang 22分钟前
这傻、、、B公司,要不要搞他
怎么搞啊
9楼 omega 5分钟前
以前有个北岸域名,没再续费后,被别人抢注做电影站了
这家也告我们说侵犯了他的电影版权,哦了个去,这家是能告一个是一个,随便就要求陪5万,受理费才25元
10楼 omega 49秒前
怎么搞啊
当然是查他公司信息,举报偷税,电话呼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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